第(1/3)页 霍妄的目光往下,盯着自己满身的伤疤,无谓笑了笑,他开了口:“七岁那年,三万元,你将我给卖了,卖给了黑市,供富人去猎杀。” 光明和黑暗并存。 太阳过后,就是无尽的黑暗。 同样这个世界也是如此。 总有些见不得光的地方,见不得光的人或事。 比如霍妄曾经被贩卖的黑市。 金钱,可以做任何事。 金钱满足了富人们的欲望。 同样,催生了他们人性中的恶。 为了猎奇,也为了刺激,富人们开始在肯尼亚购买猛兽,狮子,鬣狗,供他们猎杀玩乐。 但这样的刺激仅仅是一时的。 很快富人们又觉得索然无趣了。 猛兽对他们而言,已经刺激不到他们的腺上素了。 最后他们将目光瞄准到了人。 他们想要猎杀人。 从成年人,最后到孩子。 过往的记忆,涌入了霍妄的脑中。 那时候的他还很小,却已经被送到富人们购买的大草原里,如同猎物一般被富人们的猎枪扫射。 “砰!” “砰!砰!” “砰!砰!砰!” 霍妄最讨厌的就是枪声。 因为当时就是数不尽的枪声在他耳边响起,震破他的耳膜。 他也看着一个又一个和他一样,被买来当猎物的人,倒在了他身边,明明上一秒还在呼吸,下一秒却已经失去了生命。 而也许是他身型够小,也许是他反应速度够快,他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枪击。 而之后,富人们的玩法又变了。 他们又将狮子这些猛兽放入草原,让它们去撕咬猎杀草原上的人。 霍妄差点死在了一匹狼的口中。 当时那狼冲着他径直而来,目中满是凶光! 第(1/3)页